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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恒大物业(06666)发布公告称,郭朝晖先生为专注其他个人事务,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心怡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据公告,恒大物业已与董心怡订立服务合约,自公告日期起为期三年。董心怡就恒大物业董事职务每年收取董事酬金港币50.4万元。

  董心怡于1990年9月至1999年11月期间任职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曾担任不同职务,包括风险管理处副科长。于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董先生任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曾担任不同职务,包括市场开发部及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

  2012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董心怡任职于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心怡目前是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的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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