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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好事成双》自开播以来就引起了无数网友的关注,原因无他,只因为其中的情节太反应事实,太贴近真实了。在最近的一段剧情中,出轨男卫明不仅转移婚内财产,而且为了逼迫林双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竟然偷偷卖了林双和女儿目前正在居住的房子,丝毫没有考虑林双和女儿现在的处境,也没给母女两留一条后路。

  在看到这样的剧情之后,网友不禁大呼:“我看剧是来求爽的,不是来受气的”“气得我肝疼”“林双,速速给我发疯”。也不怪网友这么激烈,这事放谁身上都得气的吐血。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偷卖共有房产分为两种:(1)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2)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对于第一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为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化,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追回房产。

  第二种情况相对复杂,需要看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取得,也就是说在购买时,购买方是否知道所购买的房产是否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出售,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如果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此时另一方无法主张追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第三人不属于善意购买,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那么夫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合同无效,从而追回房产。

  家问律师在此提醒,为了防止夫妻一方擅自转移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最好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定要及时加名,这样可以防止对方擅自卖房。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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