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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优秀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现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沙市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考核聘用。现就考核聘用工作公告如下:

  沙市区2023年度招募服务至今,现服务期满且自愿留在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名单附后)

  区人社局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考核聘用公告。区人社局成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考核组,考核组按照考核程序,与考核对象所在服务单位联系沟通,在服务单位发布考核聘用预告,考核对象准备相应资料,撰写个人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服务单位准备服务对象现实表现材料。

  考核对象向服务单位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服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访谈对象为考核对象所在服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代表。访谈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在服务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组根据档案审核、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和存在的主要不足等内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考核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区人社局印发聘用文件,聘用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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