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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8日,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已于10月8日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规定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禁火时间,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按照“禁火通告”的规定,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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