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返回首页

  红星资本局1月30日消息,“隆基三剑客”之一李春安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遭到辽宁证监局的处罚。隆基绿能(601012.SH)发布公告称,1月29日,李春安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被处以罚款50万元。

  2019年8月,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金科技”)董事长李某红向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董事长李春安介绍石金科技公司并询问连城数控投资石金科技的意向,李春安当时没有明确意见。

  2020年6月2日,李某红再次向李春安发送拟合作方案,双方就连城数控拟参与石金科技定向增发股票事宜初步形成动议,随后李春安将与李某红的相关聊天记录转发给赵某平。赵某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了“石金科技”。

  辽宁证监局认为,李春安作为石金科技定增发行对象连城数控的董事长,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内幕信息泄露给赵某平,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因此作出处罚决定,对李春安处以50万元罚款。

  隆基绿能方面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仅为李春安个人,被处罚事项涉及的内幕交易标的并非本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隆基绿能招股书,李春安是隆基绿能主要创业者之一,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同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安持有公司股份约1.6亿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李春安也是隆基绿能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夫妻的一致行动人。

关键字: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