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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7日)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于今早(8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立法会将于上午11时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

  政府指,今次立法全面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23条立法既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有确实的必要性和急切性。

  特首李家超昨日(7日)表示,为尽快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他已致函立法会主席,阐述《基本法》23条立法属整个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政府和立法会均有责任和必须尽一切努力,尽早完成立法。为达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标,他建议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条例草案》,考虑包括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及二读,及尽早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全速进行审议和完成立法程序。

  李家超又表示,特区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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