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9795亿余元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一审竟只判死缓?!
2023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信银行行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副行长,北京市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多人民币。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如果驳论犯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将赃物返还,鉴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都已经在事件现场调查,没收;法律规定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孙德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决定将其从死刑缓期2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从事银行业超过40年的孙德顺,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位从银行网底层窗口职员逐渐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人物。
他收贿不收现金,觉得收现金太不上档次。他把各种资产攒起来,再进行各种复杂的变现操作,做的非常专业,有很多掩盖的方法:有两个老部下当代理人,开设了两个投资平台公司,站在两家公司前面的所谓法人,实际上只不过是代表孙德顺的影子而已。
平台公司下又设立十多个项目公司,作为第二个影子,事业公司和行贿企业不直接进行交易,双方各自重新成立皮包公司,作为第三个“影子”。层层影子公司迭在一起,这样他就可以利用自己在中信银行的权力批准向企业老板贷款。
这些老板中有些人以投资的名义,将巨款投入到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些人会提供优质的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然后用这笔钱赚钱,和老板们建立利益分配关系,最终伪装成合法的金融商品或股票投资合同。通过“影子交易”为利益运输再添一层雾,这样把各种老板绑在一起,大家一起赚钱,很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