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返回首页
北京: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日期:2024-09-2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67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要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北京日报客户端)
关键字: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历史渊源
下一篇:“翻开非中关系新的一页”